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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四十七章 时间的灰烬  (第2/6页)
银子从牢里出来后,我离开了京城,去了沙漠,开始了另一种生活。    以前我是漕帮少帮主的弟弟,威风八面,在江湖上行走,就是那些老家伙们也得给我几分面子。    而现在,我只是一家小酒肆的无名掌柜,当然,还兼职做些“杀手中介”的买卖。    …………    初六日,惊蛰。    有个人来找我喝酒,他的名字叫胡闻知。    这个人是从东边来的。    你要问为什么,那自然是因为沙漠在西边。    那天,除了酒以外,胡闻知还给我带了一份手信。    晚上喝酒的时候,他对我说:    “不久前我遇上一个人,送给我一坛酒。    “她说叫醉生梦死。    “喝了之后,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。    “我很奇怪,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。    “她说,人最大的烦恼,就是记性太好,如果什么都可以忘了,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个新的开始,那你说多开心?”    当晚,我把胡闻知暴打了一顿,送去了县衙。    好歹认识这么多年了,他居然想用这种酒来阴我,呵……黑吃黑是吧?那就不能怪兄弟不仁义了。    …………    每年总有那么几个月,人们好像都不愿去死。    好吧,当我说“几个月”的时候,其实就是“十二个月”的意思。    总之,去年立春后,我一直没有买卖。    听说最近这一带有个人刀很快,我正好也闲来无事,所以我就去找他,想看看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掌快。    “我就不该来这儿。”    “你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。”    “留只手行吗?”    “不行,要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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