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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(56)  (第4/8页)
    他说到这里又困惑了:可是,这个豪门或者说聂小红,怎么肯定我一定会买这辆车呢?    原主买了价值一千万豪车的这件事,原文里根本没有写。卓时穿进来之后,也根本没有这段记忆,无法知道原主当时为什么买了这辆车、又是怎么买了这辆车的。    陆淮景问他:这段记忆,你不记得了吗?    卓时憋了半天,只记得宋晓秋说过的话:我好像是因为知道,我是夏家的亲生儿子,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衣食无忧,过大富大贵的日子,所以用了自己仅有的存款,贷款买了那辆车对不起,我记不住了。    没关系,小时宝,想不起来就不要想了。陆淮景顺手,轻轻地捏了捏卓时勾着他的那根手指,安慰他说,可能是因为你当时连人带车一起翻下山,撞到了头部,失去了这段记忆。    卓时抿了抿唇,只能当做默认。毕竟,他已经不是原主了,当时那段记忆,他确实没有办法找回来了。    陆淮景这边哄好了卓时,就继续吩咐手下去查这件事。    这一次,查起来比较容易,目标很明确,一个当时的祁家宴会,也就是卓时穿进来的那个晚上。一个是在原主买车之前,究竟经历过什么,又有谁靠近过那辆豪车。    当然,这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得到结果的。    而且,不管是哪一条线索,都没有能和丁路余谋杀他的那次相关的。好像丁路余杀的那一次,和其余的五次,毫无关系似的。    而偏偏那一次,丁路余对他使用的是贴加官的杀人手段,和原文中描写的一模一样,只是换了实施人。    而原文中,原主并不是死于那杯毒酒,而是死于这次贴加官的闷毙。    卓时忽然有些疑惑。    原文中,原主的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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